2009年北京中考加分資格認定5月15日截止
【來源:易教網 更新時間:2009-04-14】 北京考試報訊(記者 安京京) 記者從北京教育考試院獲悉,今年中考加分照顧資格認定將于5月15日前結束,相關考生要抓緊時間辦理手續。烈士子女及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按招生考試總成績加20分給予照顧;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按招生考試總成績加10分給予照顧;獲得“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榮譽市民)”榮譽稱號的犧牲人員子女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按招生考試總成績加10分給予照顧;現役軍人子女和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今年中招錄取加分照顧對象的范圍與去年一致,仍包括文體科技特長生等。符合幾種加分條件考生,只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照顧待遇。如已加分,則不再享受優先錄取的照顧。
回戶籍報考的考生,加分資格認定由學籍所在區縣中招辦負責;貞艏畧罂嫉目忌鷰霞臃肿C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區縣辦理相應手續。戶籍所在區縣中招辦負責將加分考生列入本區縣加分名單。
考試院要求,各區縣及有關部門要按規定認真審查,規范操作,做好加分考生的資格認定工作。各初中校對資格認定合格的考生要于5月16日、17日在校內公示。
獲市級“三好學生”稱號的考生和經主管部門認定的在文藝、體育、科技等方面獲獎的考生,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文化課科目每科加1分給予鼓勵;對歸僑(華僑)子女考生、臺灣省籍考生和少數民族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文化課科目每科加1分給予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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