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自主招生可與統一高考互補
【來源:易教網 更新時間:2010-12-17】熊丙奇先生認為,目前高校的自主招生改革,是打著自主招生旗號的偽改革,所以才出現了諸多問題,但不能就此簡單推論自主招生會帶來更多腐敗。對此一說,我不太贊同,現以一個中學教師的身份與之商榷。
我認為,建立在高考制度上的保送和加分所發生的招生腐敗不但可以同樣存在于自主招生過程中,而且由于高校現代管理制度遠未建立、教育行政化官僚化弊端表現嚴重、監管力度小、缺乏切實可行的外部制約,自主招生更易成為腐敗的溫床。高校形象有統一高考和身后的政府保底,其在腐敗上的受損形象尚不足以造成辦學上的實際困難。辦學者還沒有把珍惜學術聲譽和學校形象放到關系到生存發展和精神理念層面加以足夠的重視。在行政化管理機制之下,卻有極大的媚權媚富動機,將自主招生權力化為取媚于權勢富豪階層的“紅包”,可以借機獲得權貴所掌握的多種資源支持。應該如此的事常常并不如此,許多高校還缺乏珍惜羽毛的內在動因,對此,必須有清醒的認知,而不是想當然的看法。
因此,在對待自主招生與統一高考的問題上,我建議不把兩者截然分開,而應互為補充,以統一高考為平臺,逐步擴大高校的自主招生權限。
自主招生在現階段應只針對能夠享受到特長類高考加分項目的考生和保送生。對特長類加分考生可再限制其專業,按哪個特長加分就只能報考哪一類的專業。在招生錄取中也限定為只有在定向報考某類專業時享受加分提檔的優惠。這個過程由教育行政部門來操作。而高等院校在這一過程中則同樣可以享有自主招生權。它可以把所有享受特長加分優惠投檔的考生列入自主招生的范圍依投檔分數和特長加分情況排隊單獨錄取。并在加分考生和招生專業一致的大前提下,在招考簡章中或錄取時明確自己對于加分考生的要求,自行決定承認不承認加分考生提檔優惠,承認哪些層次的加分項目由高校獨立決定,避免過去由教育行政部門直接把加分后的考生推給高校的做法,而高校同時也有復查特長的權力。對于保送生也同樣如此。
受教育者的選擇權也可以通過制度設計得到充分體現。進入自主招生的學生不影響其以原始高考分數投報其他院校,這部分學生就可能同時接到通過正常普通高考和通過自主招生院校被錄取的兩份錄取通知,其自愿選擇上哪一所院校。由于高校自主招生的學生比例占其統招生的比例較小,不會過分影響到現行的高校招生和教學管理,較大程度上避免了高校在招生數量上的大起大落。而隨著自主招生比例的逐步擴大和高校改革配套,高校招生可以逐步由特長生和保送生擴大到由全體學生自由選擇高校,讓高校平等競爭。再一個就是自主招生應與全國高校統一錄取保持同步,而不是現在在高考之前就搞讓人懷疑為掐尖的聯考和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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